但是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底怎么区分呢?今天我们就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第140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对比,来谈谈两者之间的区别。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两者的从业条件基本相似,只要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都可以申请,但在文化素质方面的要求有明显的区别。
特种作业人员,最低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这里特别指出的是申请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部分省市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如《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中,也特别强调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至少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特别的规定,相对来说要求比较低。一般最低是初中,特种设备A证要求高中。
三、证书有效性不同
应急管理部第30号令指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市监局第70号令指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格式、印制等事项由市监局统一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尽管两个证件之间有这么多的差别,但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的目的却是相同的,那就是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或技术,以免埋下事故隐患。
四、违法处罚不同
应急管理部第30号令指出,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质检总局第140号令指出,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特种作业人员证》的证件某种程度上比较“贵”。这从近年来,发生多起因作业人员无证作业引发意外事故也可以看出,相对来说,无证作业都是违法的,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正确理解,才能正确宣贯。
五、证件“长相”不通
特种作业操作证长下面这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长下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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